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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汽车低碳标准化促进中心技术专家委员会成员的通知

浏览 2023-05-16

各有关单位:

为贯彻落实国家双碳发展战略,深入实施《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》相关要求,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、引领性作用,支撑促进汽车产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,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(汽车)筹建了汽车低碳标准化促进中心(以下简称“低碳中心”)。根据低碳中心建设计划和实际需要,拟组建低碳中心技术专家委员会,现面向行业公开征集技术专家委员会成员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基本情况

低碳中心依托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(汽车)组建,聚焦制约汽车行业低碳标准化工作难点,开展低碳标准化技术创新、成果转化、交流合作、对外推广等工作,业务范围覆盖绿色制造、汽车节能、新能源汽车、循环利用以及碳排放管理等全链条、全领域,旨在建设成为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低碳领域专业标准化研究平台。技术专家委员会作为促进低碳中心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,负责为低碳标准化工作提供智力支持。

二、征集范围

现面向汽车生产企业、科研单位、检测机构、高等院校及行业组织等单位,征集有能力、有志于开展汽车低碳标准化研究、技术研发、创新应用等活动的专业人员。

征集条件

(一)在汽车低碳领域从事科研、生产和管理等专家,熟悉国内外汽车低碳标准法规发展动态和前沿方向;

(二)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务,从事汽车低碳标准法规相关工作六年以上,在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;

(三)熟悉标准化基础知识,热心标准化事业,具有丰富的标准化实践经验,能积极参加技术专家委员会相关活动;

(四)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外语水平;

(五)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,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。

四、专家职责及管理

(一)主要职责

1.参与低碳中心发展战略、汽车行业低碳标准体系等研讨;

2.参与汽车低碳领域重要标准、重点项目论证及评审工作,提升标准化工作质量水平;

3.参与汽车低碳标准法规相关研讨会议、主题沙龙、宣传培训等活动;

4.结合专家实际研究提出汽车低碳标准化相关工作建议。

(二)专家管理

1.根据低碳中心实际工作需要,不定期组织相关专家开展汽车低碳标准相关评估、审查等活动;

2.专家每届任期3年,任期届满重新办理聘请手续;

3.专家实行动态管理,根据实际需要按程序增减、调整;

4.对履职尽责、贡献突出的专家,视情况向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其分标委推荐。

五、申报程序及要求

(一)采取单位推荐、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,由申请人如实填写《汽车低碳标准化促进中心技术专家委员会成员申请登记表》(见附件,以下简称《登记表》)。

(二)《登记表》由推荐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、加盖单位公章,于2023年6月30日前邮寄至低碳中心秘书处,同时将电子扫描版提交至邮箱zhangweijia@catarc.ac.cn。

(三)秘书处将根据有关规定,组织评审组对候选专家资料进行综合评定,确定委员会专家成员名单并在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(汽车)网站公布;未入选人员将自动纳入低碳中心专家库,视情况邀请参加相关标准化活动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汽车低碳标准化促进中心秘书处(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标准化研究院)

通讯地址:天津市东丽开发区先锋东路68号

联系人:张维佳;联系电话:022-84379250;

电子邮箱:zhangweijia@catarc.ac.cn

 

国标创(汽)发文单_关于征集汽车低碳标准化促进中心技术专家委员会成员的通知.pdf

附件:汽车低碳标准化促进中心技术专家委员会成员申请登记表.docx

 

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(汽车)

2023年5月15日


022-84379292
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68号
ntcas@catarc.ac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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